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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張明敏 日前,《南方日報》一篇題為《深圳應急救護培訓收費為省物價局定價10倍》的報道將深圳紅十字會推到風口浪尖。 事情源于深圳一家公司的爆料,爆料稱“深圳市紅十字會的急救技能培訓要240元一人?!鄙钲谑屑t十字會(以下簡稱深圳紅會)專職副會長趙麗珍回應稱,截至目前,紅十字會開展的救護培訓一直都是做公益,從不收費。 但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深圳市知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知信公司)獲得深圳紅會“授權”開展培訓業(yè)務,并向被培訓方收費。 深圳紅會為什么會“授權”企業(yè)培訓?知信公司的收費是否合理?這樣的“授權”模式有問題嗎?效果如何? 《公益時報》記者近日分別采訪此次事件中兩位關鍵人物——深圳市紅十字會副會長趙麗珍和深圳市知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孫明偉,以及公益領域專家,以期解答上述疑問。 深圳紅會與知信公司 趙麗珍對《公益時報》記者明確表示:“‘知信公司’不屬于深圳紅會,也沒有關系?!?/p> 深圳作為人口眾多的直轄市,有著巨大的應急救護培訓需求。在繁雜的救護培訓機構中,紅十字會以其品牌影響力占據(jù)重要一席。 媒體報道中所提及的收費單位是知信公司。深圳紅會也承認,紅會官網(wǎng)公布的救護培訓咨詢電話確實是由知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那么,知信公司與深圳紅會到底是什么關系呢?趙麗珍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知信公司不屬于深圳紅會,也沒有關系,其是一家在工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市場化運作公司。至于收錢培訓,那是公司的行為?!壁w麗珍說。 知信公司法人代表孫明偉也表示:“兩家沒有關系,收費一事完全是企業(yè)自身經(jīng)營行為,合理合法”。 孫明偉稱,先前媒體報道的“知信公司”原本是他在2006年創(chuàng)立并開展應急救護培訓的機構。2009年12月,他在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注冊成立深圳市紅十字會救援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此后,促進會一直承擔深圳紅十字應急救援培訓任務,接受深圳紅會業(yè)務指導(培訓教材、授課內(nèi)容)。 “由于促進會屬于民間組織不能進行收費,深圳紅會相關經(jīng)費又不足,所以促進會培訓運作一直比較困難?!睂O明偉說,“為繼續(xù)推進紅會應急培訓項目,今年7月我離開促進會回到原先創(chuàng)立的知信公司出任法人代表,繼續(xù)承擔紅會應急救護培訓項目?!?/p> 孫明偉認為很多問題即在這個環(huán)節(jié)產(chǎn)生。一是,由其創(chuàng)立的促進會申請電話并未遷轉,外部人員撥打深圳紅會電話轉接到促進會電話上仍被告知是紅會相關部門;二是,該電話工作人員告知客戶培訓有詳細的收費標準時,并未告知這是企業(yè)收費行為;三是,向媒體爆料的公司在培訓前,相關工作人員主動向其推薦紅十字會應急救護培訓證書。 針對發(fā)證問題,孫明偉對記者說:“如果你要來我們這里培訓,培訓合格后我們主動推薦的還是紅十字會的培訓證。因為這個是在深圳紅會培訓隊伍不足的情況下而委托我們來培訓的,而且也有紅會的授權,我認為是可以發(fā)這個證的。” 2%的培訓目標 在2015年底前,深圳市接受應急救護培訓人數(shù)應達到全市常住人口數(shù)的2%。而這2%的指標,是指培訓完畢后要發(fā)放紅十字會培訓證的人員。 據(jù)記者了解,廣東省紅十字會今年對深圳紅會曾經(jīng)下發(fā)過一個文件,要求在2015年底前,深圳市接受應急救護培訓人數(shù)應達到全市常住人口數(shù)的2%。 據(jù)相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面對突發(fā)性災害,目前我國掌握應急救護知識的人口只占總人口的0.5%,遠遠低于國際上30%的水平。 記者粗略估算了一下。根據(jù)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shù)據(jù),2010年11月1日零時,深圳全市常住人口為1035.7938萬人。據(jù)此,到2015年,深圳紅會應該完成的應急救護培訓人數(shù)為20.7萬人次。 從2012年開始計算,4年間,深圳紅會每年要培訓5175人次才能完成目標。即便是除去上述0.5%已有救護知識的人群,每年培訓人數(shù)也近4000人。目前,深圳紅會能進行應急救援培訓的人員有7個,根本無法完成上述培訓任務。深圳紅會選擇用授權方式委托相應機構來進行培養(yǎng),對此,趙麗珍解釋道:“之前孫教授成立的紅十字救援促進會作為民間組織接受深圳紅會業(yè)務指導,其本身就是在做緊急救護培訓的工作。現(xiàn)在,孫教授到知信公司當法人,我們合作還不錯,所以委托他幫助培訓紅會應急救護人員,來完成廣東省紅會規(guī)定的2%的指標?!?/p> 據(jù)趙麗珍透露,這2%的指標是指培訓完畢后要發(fā)放紅十字會培訓證的人員。這也就意味著,孫明偉在擔任知信公司法人代表期間,該公司可以發(fā)出兩個培訓合格證書,一個是深圳紅會的證書,另外一個是知信公司的證書。 孫明偉表示,“發(fā)哪個證當時和深圳紅會是有過溝通的,因為當時有著深圳紅會授權,所以我們主推還是深圳紅十字會的培訓證書?!?/p> 培訓需求 “在得到紅會相應委托授權后,會向客戶推薦發(fā)放紅會培訓證書。但即便是這樣,也還是很難完成2%的目標。” 據(jù)深圳紅會給出的解釋,自身能力無法完成培訓任務,只好向外尋求合作。 據(jù)記者了解,目前深圳紅會在全市范圍內(nèi)僅選擇“知信公司”一家委托機構承擔紅會緊急救護培訓業(yè)務,其培訓完畢后能夠發(fā)放紅十字會培訓證書。 “深圳全市應急救護培訓需求非常旺盛,有很多外企都需要紅會應急救護培訓認證后才能從事相應工種。在市場需求如此旺盛的情況下,深圳紅會受制于各種限制,才委托原先的合作伙伴分擔部分培訓任務?!壁w麗珍說。 “此外,知信公司會幫助紅會做很多普及性的培訓,比如對學校學生,屬于公益性培訓,是不收取費用的?!壁w麗珍表示,“同時還有另一部分,知信公司企業(yè)自身從事的應急救護培訓,按照市場行為來收取費用與深圳紅會無關?!?/p> 市場培訓需求旺盛,孫明偉認為,“這是一個實際情況,每年都有很多培訓需求找到公司,但是在證書上并沒有過多要求。而自己是想盡力推紅會品牌,所以在得到紅會相應委托授權后,會向客戶推薦發(fā)放紅會培訓證書。” “但即便是這樣,也還是很難完成2%的目標?!睂O明偉稱,“知信公司每年收費培訓的人數(shù)也就是1000多人。按照之前公布的培訓價格,每年的收入也就在三、四十萬元左右,除去人工成本,只能基本維持公司運轉,談不上賺錢,更談不上跟深圳紅會分成”。 記者隨后采訪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培訓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稱,“針對企業(yè)和個人培訓均收費,一般培訓為2天,以30人為基本單位開班培訓,收費為160元/人?!?/p> 北京市紅十字會將應急救護培訓下放到各區(qū)(縣)紅十字會。以朝陽區(qū)紅十字會為例,每月的6日、7日和17日、18日固定開辦培訓,收費為180元/人。北京急救中心下屬的北京急救醫(yī)療培訓中心則是“籌足20人開班,為期2天,收費為256元/人”。 可見,在應急救護培訓上,北京紅會系統(tǒng)及應急中心都是在機構下設培訓部門專門負責培訓事宜。那么,深圳紅會為什么沒有這樣做呢? “我們的痛處就在這個地方,之前我們?yōu)榇俗龀鲞^很多努力嘗試?!壁w麗珍表示,“當初注冊成立深圳市紅十字救援促進會,就是為了實施應急救援培訓工作。但民間機構是不允許收費的,人力和資金成本都存在問題。隨后,我們又向上級單位申請成立深圳市紅十字會培訓中心來專門進行應急救護培訓。但是,由于‘紅十字’不能再隨便注冊,所以一直都沒能成功?!?/p> “面對著龐大的應急救援培訓市場,紅會授權給社會培訓機構,其目的就是想提高應急救護培訓人員的比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北京走在我們的前面。”趙麗珍說。 如何合作 “不管是紅會委托的培訓,還是企業(yè)主動去培訓,只要是發(fā)放紅會培訓證書的,就應該接受紅會監(jiān)管,紅會也應該主動做出監(jiān)管姿態(tài)?!?/p> 在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看來,紅會由于自身條件政策所限,尋找其他方式合作理應得到支持。持相近看法的還有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創(chuàng)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 “深圳紅會主動找社會機構進行合作,只要能夠幫助到人,就是好的。至于跟社會機構怎樣合作,這需要有詳細的規(guī)章制度和章程。有了這些之后才能更好地合作。從目前情況看,深圳紅會可能還沒有做好這方面的準備。”鄧國勝說。 “在國外,公益組織可以和很多企業(yè)進行合作,是否以盈利為目的都沒有問題,但是在合作前雙方都有很詳細的約束條件和章程制度,就像我們的合同一樣有約束效力?!蓖跽褚f。 至于收費問題,鄧國勝認為,首先要搞清楚是誰在收費。如果是紅會那么當然應該有相應規(guī)定來約束,如果是企業(yè)收費則應該分開看。如果收費是企業(yè)的市場行為則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是紅會授權的,企業(yè)最后發(fā)放的是紅會證書,那企業(yè)就應該接受紅會監(jiān)管?!安还苁羌t會委托的培訓,還是企業(yè)主動去培訓,只要是發(fā)放紅會培訓證書的,就應該接受紅會監(jiān)管,紅會也應該主動做出監(jiān)管姿態(tài)?!编噰鴦僬f。 王振耀也認為,紅會在和企業(yè)合作時應該提前商討好,是免費還是收費,收費的話收多少,這都應該有詳細規(guī)定。“應該跟企業(yè)間白紙黑字寫出來,明確好??傊€是要坐下來定好規(guī)矩再合作?!蓖跽褚f。 而對于2%的任務指標,王振耀認為,行政性機關在做出某種決策后,應該配齊相應資質。比如說要深圳紅會達到2%的目標,就應該在此基礎上,配足人力、物力、財力,缺少任何一個元素都容易導致目標不成功。 此外,王振耀認為,紅會和企業(yè)合作應該公開信息,這樣有助于減少公眾對紅會的誤解。 鄧國勝則認為,在現(xiàn)行政策體制下深圳紅會應該在機制上有所創(chuàng)新,與社會機構合作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其實在現(xiàn)有市場上除了應急救護培訓需求旺盛外,有很多社會組織、民間機構也在做救護培訓方面的事情,深圳紅會可以多找?guī)准覚C構進行合作。但合作中還是要注意相關規(guī)章的建立、章程的立定,這對于深圳紅會和合作企業(yè)都有好處?!编噰鴦僬f。 “王振耀認為,行政性機關在做出某種決策后,應該配齊相應資質,配足人力、物力、財力,缺少任何一個元素都容易導致目標不成功?!?/p> |